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浏览次数:403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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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杰) 原北京市民航安乐出租有限公司统计员周广进,将2000多人的个人信息卖给他人,以制作成跟真证相差无几的机场大巴乘车证,但价钱比真证便宜300多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广进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实施后,本市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去年3月,从机场离职的甘学斌和李笑辰找到周广进,从他手中购买了乘车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办证人的姓名、性别、员工号、所属部门、住址、上月申办情况及本月证件号码。甘学斌和李笑辰拿到信息后,就利用伪造的印章,找人制作成跟真证几乎一样的机场大巴乘车证,然后以每张150元的价格卖出。
  法院查明,从2008年7月至去年8月投案前,甘学斌和李笑辰共伪造机场大巴乘车证3494张,获利52万余元;其中去年3月至7月,仅周广进一人就向他们售出2060个办证人员的个人信息,获利2万余元。
  法庭审理后认定,甘学斌和李笑辰伪造机场大巴乘车证并贩卖,非法获利52万余元,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各处罚金110万元。周广进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他自愿认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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