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互联网革命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浏览次数:182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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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一些非传统金融机构获得了开展传统金融业务的机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共同提供金融服务、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别分工日趋淡化、协同共存的“大金融”格局将现雏形。
  本刊记者 豆瑞星
  互联网在兴起之初,人们总是会问:“互联网会改变什么?”而今天,这个问题恐怕已变成:“互联网不会改变什么?”
  是的,互联网是一场地地道道的革命,这场革命如此深入和持久,以至于人们很难相信将来还有什么不会被互联网所改变。微软公司全球资深副总裁张亚勤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上就曾预测:五年之后,每个企业都是互联网公司。如果不使用互联网,不利用互联网,企业将无法生存。
  当支付遇到互联网,一场革命自然不可避免。从1998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开始算起,互联网支付已经走过了十二年多。到今天,传统的现金支付已经“退居二线”,各种在线支付方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支付方式。银行推出的网银以及民营企业推出的各种各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支付终端也从桌面电脑扩展到移动终端和电视等多种形式的终端上。支付变得无处不在。
  网银:银行拥抱互联网
  招商银行是互联网支付的开创者,这家1987年成立的中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商业银行,在迎接互联网上展现出了超前的创新意识。从1997年开始,招商银行就把目光瞄向了刚刚兴起的互联网,1997年4月,招商银行开通了自己的网站www.cmbchina.com,这是中国银行业最早的域名之一。1998年4月,“一网通”推出“网上企业银行”,当月的16日,伴随鼠标轻点,深圳南山区的彭先生通过招商银行“一网通”网上支付系统购买光碟,从而完成了国内第一笔网上支付。互联网支付从此诞生。
  随后中行、建行、工行先后推出网上支付业务,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介绍,我国已经有上百家商业银行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2006年我国网上银行的交易额为95万亿元,三年后的2009年我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金额已超过400万亿元,是2006年的三倍多。相对于当时不到6000亿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网银成为我国互联网支付的名副其实的主力军。
  回顾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历史,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2000年以前称为第一代网上银行,主要表现形式是“银行网站”,以内容为主。其职能是作为信息发布的渠道,塑造企业新的形象和品牌。这个阶段的网上银行服务单一,仅提供账户查询等简单信息类服务,网银更多地被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
  第二个阶段从2000年至2005年,国内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在市场的驱动下,利用网上银行服务和运营成本低廉的优势,快速发展网上银行客户,并将大量传统业务功能搬上网银,强调交易相当量,代替传统网点。网银增加了转账支付、缴费、网上支付、金融产品购买等交易类功能。
  进入第三阶段后,银行的最大转变是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因需而变。这一特征在华夏银行推出的网银产品中得到体现。如“集付快线”可以让用户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像群发短信一样,同时完成向多个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业务,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而为满足集团客户资金集中管理需要而推出的“集算快线”,则以产品组合搭配快、现金动态掌握快、资金调配速度快、预算管理实现快的特点,提高了集团用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以及使用效率。
  这一阶段网上银行的典型特征是业务创新,不再仅仅是将传统的业务功能搬到网上,对网上银行的考核从单一的替换率向销售收入发展,网上银行也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银行重要的战略业务单元。在这一阶段,查询类的服务得到了优化,转账,理财等类别的网上交易迅速普及开来。网上银行的盈利能力增强,把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逐渐成为银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未来,网上银行将成为银行的主渠道,传统银行将全面融入网上银行,甚至不再单独区分网上银行。我国目前还未出现完全依赖或主要依赖网络开展业务的纯虚拟银行。
  目前国内各大银行在网上银行业务上同质化程度已经非常高,竞争激烈,价格战此起彼伏。各大银行纷纷调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将柜台和网上银行业务的费率拉开差距,提高网银业务对用户的吸引力。2009年,继花旗银行宣布个人网上银行境内人民币转账费用全免后,光大、民生、交行、华夏等银行相继跟进,纷纷调低了个人网银同城跨行汇款的费率。进入2010年,网银的价格战则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价格战利好消费者,表明我国网银市场发展趋于成熟。
  回顾网银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互联网给银行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一些非传统金融机构获得了开展传统金融业务的机会,如民营企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入支付领域;在国外,日本索尼公司曾出资200亿日元设立针对一般个人的网络专业银行;Yahoo、AOL以及微软等网络公司纷纷进军金融领域,蚕食传统的金融业务并挖掘新的金融业务等,都对传统银行业的中介地位发起了严峻挑战,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共同提供金融服务、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别分工日趋淡化、协同共存的“大金融”格局将现雏形。
  比尔·盖茨曾经在《财富》杂志上公然宣称,微软将用自己的应用软件系统取代银行的清算系统承担起全球的资金清算业务,并由此断言,在新世纪里,传统商业银行是将要灭绝的一群恐龙。可见互联网企业面对传统银行业所具有的自信。
  银行业正在转型互联网,原招商银行副行长万建华认为:“如果银行业没有那张金融监管当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和多年积累的固定资产和商誉,与那些高科技、工商企业以及综合服务机构相比,还有什么优势可言?”因此,在本世纪初,各大银行纷纷发力网上银行业务,目前形成如此巨大的用户群体和规模如此庞大的交易量,可以说银行业面向互联网进行的转型是成功的。
  在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下,竞争没有终点,中国的银行企业还需不断的创新,特别是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因为在互联网的免费模式挑战下,中国的银行业并没有多少优势可言。2011年,银行业还要继续加油。
  电商带动下的第三方支付
  电子商务发展之初,银行的网银业务还未发展起来,用户网上购物时支付非常不方便,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98年,这一年的11月12日,由北京市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原信息产业部、原国家内贸局等共同发起的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启动,确定首都电子商城(首信易支付的前身)为网上交易与支付中介的示范平台。1999年3月,首信易支付开始运行,标志着第三方支付的诞生。
  2000年,另一家独立运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环迅支付开始运营。2002年3月中国银联成立,同年6月,中国银联控股的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揭牌。
  在早期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中,具有政府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据优势地位。因为它们的资金能力强大,技术优势明显,可信度高,而民营第三方支付尚不具备以上优势。不过依托自身所属的电子商务平台,它们的发展却柳暗花明。
  2003年,淘宝网为解决买卖双方不信任的问题而成立的支付宝开始运作。与同期大多数凭借独特的技术优势进军第三方支付领域的企业不同,支付宝是与网络购物的具体应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支付宝是依托淘宝网这一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起来的。凭借免费支付以及创新的“担保交易”模式,支付宝促进了淘宝网交易量的增长,而淘宝网的增长又反过来促进了支付宝的发展。
  网购市场和第三方支付在互为推动下共同发展。从2005年起,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0%以上。因此,马云将2005年称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年”,业界则将2005年称为“电子支付元年”。
  2010年是第三方支付发展的一道分水岭。这一年中国已有300多家企业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行业秩序比较混乱。因此央行制定并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所有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必须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网络支付。为第三方支付设立了行业进入门槛,这意味着不达标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被迫退出这一市场;另一方面,也给那些规模较大,信用能力较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正名”,使它们摆脱了多年来一直处在政策“灰色地带”的尴尬,给它们吃了“定心丸”。
  另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2010年8月30日,备受关注的央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俗称“超级网银”)正式上线。由于网上跨行支付属于银行间(或银行与非银行清算组织间)的协议行为,当收付款人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时,支付指令的跨行清算通过多个系统间传输或转换,有些处理环节还需商业银行业务人员手工干预,业务处理时间较长,客户也不能及时了解支付业务的处理结果。超级网银的推出可以提高网上支付的跨行清算效率。超级网银推出之时,有传言表示国家队依靠“超级网银”逐杀民营第三方支付,近期央行已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后将被允许加入超级网银,传言成为一场虚惊。
  第三方支付在不同类型的电子商务中,发展情况不一,其主要应用在B2C和C2C领域。B2B的交易额虽然占到了整个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的90%以上,但第三方支付在该领域的应用范围非常狭窄。主要原因是B2B领域的单次交易额较大,对支付环节的安全性要求很高,使用第三方支付,交易双方都要承担将近一周或更长时间资金无法到账的风险,这一点远不如线下支付。而且B2B包含的行业众多,各个行业的支付都有其特殊性,单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不及企业自建的个性化的支付平台。而B2C和C2C直接面对消费者,交易的金额较小,对资金的周转要求也比较低,交易的复杂性有限,第三方支付的应用就顺利的多。
  2011年,第三方支付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第三方支付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
  移动互联网的二次革命
  如果说传统互联网改变了银行业的支付体系,催生了第三方支付平台,那么移动互联网则必将使移动支付成为新兴的主流支付方式之一。银行、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方均瞄准移动支付,希望能在这一未来的庞大市场中分一杯羹。
  目前移动支付有两种,一种是移动运营商的近场支付,主要是手机上装了带有支付功能的SIM卡,通过手机SIM卡感应就可以刷卡;另一种是远程支付,是指一些支付公司开通的手机WAP网上支付,把传统互联网的网上支付移植到手机的移动互联网里。
  手机远程支付为第三方支付企业创造了机遇。2010年10月19日支付宝公布其无线战略,发布手机安全支付产品并联手60余家厂商组建安全支付联盟,这标志着支付宝在无线支付领域完成纵横布局,同时意味着支付宝移动互联网支付开放战略正式启动。其实此前支付宝已经就iPhone、Android、Blackberry、Windows Mobile、Symbian、JAVA等手机系统环境开发客户端,用户可实现向其他用户账户付款、交易查询、提现、确认收货、水电煤缴费、话费充值、点卡购买等服务。并可使用卡通、网汇E、话费充值卡、网银等渠道资金进行支付。据悉,当前基于支付宝手机客户端的日均支付已超过20万笔。
  进军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迈入3.0时代。1.0时代以1999年和2000年的首信易支付和环迅支付为代表,它们创立了电子支付网关模式,通过连接商家和银行实现在线支付;2.0时代以2003年支付宝的成立为标志,以信用担保为主要模式,可以为用户和商家提供一个中介担保的功能,从而解决C2C交易过程中的诚信问题;3.0时代,即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战场由桌面互联网转移到移动互联网上,解决手机用户的移动支付难题。
  手机近场支付则陷在标准之争中,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尚未完全达成一致,中国移动坚持2.4GHz标准,而中国银联则坚持13.56MHz标准。两种标准各有优劣,13.56MHz标准适用于大部分现有的POS终端机,也就是说商户无须更换POS机、NFC设备,但用户需要更换手机。而采用2.4GHz标准,用户只需更换SIM卡,但是由于其接收频率与银行、公交等主要行业的POS机不一致,需要重新铺设或者改装POS终端机,因此推广起来成本不菲。
  不过标准之争本质上不在于标准本身,而是利益之争。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均希望通过制定手机近场支付的标准,实现对手机支付产业链的主导地位。因为手机支付前景诱人,以日本为例,日本的手机支付由电信运营商NTT DoCoMo主导,拥有5000万手机终端,占据了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巨大的用户数量背后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如果电信运营商获得手机支付的主导权,其对终端的影响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数据业务的优势,都会大大增强。而如果银联获得主导权,固然可以发展支付业务,但是在支付衍生的数据业务上,银联不具备优势。因为银联不像电信运营商那样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具备强大的影响力。所以,站在整个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高度上,由电信运营商主导手机支付标准更具合理性。
  中国移动最大的劣势就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证,中国移动发展移动支付,必然会产生中间账户的沉淀资金问题,并不可避免地大面积介入金融业务。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下,中国移动不具备这种资格。为摆脱这一缺陷,2010年11月25日,中国移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手机支付领域开展合作,这被业内看做是中国移动抢夺移动支付主导权的重大举措。
  2011年,不论是对于手机近场支付还是对于手机远程支付,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手机近场支付的标准将确立,而第三方支付在手机远程支付上的布局,将决定它们将来在这一领域的优势地位。
  2011年,整个互联网支付站在了新的起点上。